关于开展全校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27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强化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通过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气体(气瓶)、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及使用的教学、科研等实验场所。

三、检查内容

各学院、部门对标《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整治项目表》(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否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等是否规范,实验室废弃物是否分类存放、定期处置,杜绝实验室内化学品存量过大、保存使用不规范、过期不及时报废等情况出现。

2.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是否良好;是否有切实措施保证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是否建立气体钢瓶台账,气体气瓶的采购、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25年3月7日之前)

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附件2)并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并责任到人。

2.复查、抽查阶段(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部分单位及实验室开展重点抽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复核。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深入细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检查任务,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材料上报

请于3月7日前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附件2)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8761605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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