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各学院资产抽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8    

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步学院自查工作已陆续完成,现进行第二步抽查工作的布置。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将对各学院进行资产抽查,请有关学院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组

时间安排


1029

1031

116

117

1112

抽查单位


建交学院

微纳研究院

人艺学院

统数学院

新能源学院、机械学院

时间安排


1113

1115




抽查单位


经管学院

材化学院




第二组

时间安排


1029

1031

115

117

1115

抽查单位


外国语学院

国交学院

继教学院

网安学院

机器人学院

第三组

时间安排


1029

1031

115

117

1115

抽查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工程基础实践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信学院

体育部

(注: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会提前告知)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0241028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