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步学院自查工作已陆续完成,现进行第二步抽查工作的布置。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将对各学院进行资产抽查,请有关学院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组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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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10月31日 |
11月6日 |
11月7日 |
11月12日 |
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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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学院 |
微纳研究院 |
人艺学院 |
统数学院 |
新能源学院、机械学院 |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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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
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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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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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材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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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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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10月31日 |
11月5日 |
11月7日 |
11月15日 |
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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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国交学院 |
继教学院 |
网安学院 |
机器人学院 |
第三组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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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10月31日 |
11月5日 |
11月7日 |
11月15日 |
抽查单位 |
创新创业学院 |
工程基础实践教学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电信学院 |
体育部 |
(注: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会提前告知)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