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4〕7号)文件要求,经实验室、教师个人申报,校内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类别 |
名称/姓名 |
学院/部门 |
1 |
先进集体 |
微纳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
微纳材料与器件创新研究院 |
2 |
先进个人 |
程鸿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3 |
先进个人 |
应宏微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金欢 联系电话:8761082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