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09    

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程序和推荐名额

1.各学院组织评选和推荐,统一上报资实处;

2.资实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各学院限报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 1023 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资实处,纸质申请表(需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301A,电子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发至资实处金欢老师数字宁工邮箱,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因省实验室工作分会还将组织评选,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申请表与佐证材料。

联系人:金欢    联系电话:8761082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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