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程序和推荐名额
1.各学院组织评选和推荐,统一上报资实处;
2.资实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各学院限报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 10月23 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资实处,纸质申请表(需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301A,电子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发至资实处金欢老师数字宁工邮箱,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因省实验室工作分会还将组织评选,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申请表与佐证材料。
联系人:金欢 联系电话:8761082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