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年度在编新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办理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在规定期限及时办理:
一、本次申请受理范围
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新教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学校正式事业编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如本人或配偶方已享受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1、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核对),如迁移过户口,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出生地)的户口簿复印件 。
3、农业户口: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无批地建房、集资房证明。(原户籍(出生地)为农业户口,也需要原户籍地国土部门出具无批地建房、集资房证明)
4、三区外调入:原工作所在地单位及房改办出具否享受过实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相关证明。配偶三区外工作的也需要提供房改办证明。
5、军转干部: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部队《个人住房补贴领报证》。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受理时间:即日起至9月27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
2、请申请人将全部资料(须注明部门及联系电话)送至行政楼303A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