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5月全校实验室安全及规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1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文件要求和我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与规范管理宣传月活动安排,学校将于5月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及规范管理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以校内分组互查形式开展,为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学院、部门所辖全部实验场所。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并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责任体系、安全教育、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危化品使用及存储、日常卫生管理、安全设施保障、文化环境建设等。

三、互查单位及检查时间安排表(暂定)

组别

日期

时间

被查单位

实施检查单位

一组

5.22(周三)

上午8:30

微纳研究院

材化学院、新能源学院、资实处

5.22(周三)

下午13:30

材化学院

新能源学院、微纳研究院、资实处

5.23(周四)

下午13:00

新能源学院

材化学院、微纳研究院、资实处

二组

5.21(周二)

上午8:30

机械学院

建交学院、资实处

5.21(周二)

下午14:00

建交学院

机械学院、资实处

三组

5.20(周一)

上午8:30

电信学院

网安学院、统数学院、资实处

上午9:30

网安学院

电信学院、统数学院、资实处

上午10:30

统数学院

电信学院、网安学院、资实处

四组

5.20(周一)

下午14:00

国交学院

工程基础实践部、资实处

下午15:00

工程基础实践部

国交学院、资实处

五组

5.17(周五)

上午8:30

外国语学院

经管学院、人艺学院、资实处

上午9:30

经管学院

外国语学院、人艺学院、资实处

上午10:30

人艺学院

外国语学院、经管学院、资实处

六组

5.17(周五)

下午14:00

机器人学院

继教学院、资实处

下午15:00

继教学院

机器人学院、资实处

四、工作安排

1、现场检查流程:检查组集合,到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带到各实验室→按照检查内容开展检查→检查完毕后到被检查单位会议室集合→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被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到下一个单位检查。

2、检查情况书面反馈。各组实施检查单位需在检查结束3日内,将《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问题隐患情况及照片》(附件2)进行整理汇总并发送至龙培邮箱。

3、整改阶段。资实处将各组实施检查单位反馈的问题隐患汇总后,针性情况下发《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查单位需在规定日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附件3)。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4、复查阶段(6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抽查。

五、相关人员安排

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管理联络人及实施校内互查人员名单(姓名和电话)报至龙培邮箱。联系电话:8761605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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