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决定对2025年第一次报废物资进行回收处置,现邀请有资质的废品回收公司参加报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本次报废物资处置资质。
2. 看货时需查验相关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和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件。
资料验查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回收处置物资:设备及家具一批,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三、报价要求:
报价填写于报价单内,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最高价者中标。低于评估报告价值者,作废。
四、资料提交时间:
请参与报价的回收公司在完成现场察看后,现场报价。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比价材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0574-87610821
宁波工程学院资实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