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低值耐用品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15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低值耐用品管理工作,规范我校低值耐用品处置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实处”)将组织2024年低值耐用品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值耐用品处置范围

本次低值耐用品处置范围包括资产管理系统中所有在账低值耐用品的报废和报损。

低值耐用品报废是指对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因自然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低值耐用品进行处置。低值耐用品的使用年限为5年。

低值耐用品报损是指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丢失的低值耐用品进行处置。

二、低值耐用品处置流程

(一)低值耐用品报废

(1)个人申报。低值耐用品使用人对个人名下的拟报废低值耐用品进行自查,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审批。各单位清查本单位的低值耐用品,对拟报废低值耐用品的合规性(包括不低于最低使用年限、处置理由、待报废低值耐用品现状等)、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确认。同时,各单位组织完成实物回收工作。

(3)鉴定上报。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对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低值耐用品,对照本单位低值耐用品明细账,填写低值耐用品报废申请表(见附件),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与实物一并交资实处。

(二)低值耐用品报损

(1)个人申报。低值耐用品使用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报损申请。

(2)单位审批。使用单位查明低值耐用品报损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盖章后报资实处核准备案。

三、处置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拟报废申请表电子表格和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低值耐用品报损书面报告报送资实处(行政楼303A)。

联系人:刘永芹,电话: 8761605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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